深圳晚报讯(记者:吴洁,实习生:胡依婷)近日,记者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深圳市对12类生态环境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其中,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改造纳入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后补补贴,补贴范围不超过建设成本的50%,最高可补贴500万元资金。
未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单,且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等不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的,主动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或主动进行自动监测污染源设备在满足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改造后的企业可以进行申报。上述企业应提供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联网证明材料、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记录和计量校准文件、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更新改造验收文件。 .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更新改造可以与其他污染处理设施的更新改造一起申报,也可以单独申报。鉴于年度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额度有限,同一单位每个资助方向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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